汕尾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汕尾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汕尾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海丰县可塘镇双桂(贵)山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西侧;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负责对汕尾市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指除居民日常生活外的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成品油罐、沼气净化设备、沼气发电间及锅炉房、封闭式沼气火炬及污水预处理系统等,项目总体建设规模为400吨/天,采取分期建设的方式,一期建设规模为200吨/天,二期建设规模为200吨/天,共用地面积43.07亩,共投资25280.9万元。本次评价对象为一期项目,处理规模为200吨/天,一期项目用地面积约26.54亩,投资约1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朝军
联系电话:0660-3322638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建设路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铁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0)809269370
电子邮箱:769196774@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暄悦东街81号保利叁悦广场C座三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于本公示的附件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