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欢迎访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守好医保基金“救命钱”倡议书
  • 2024-04-12 17:06
  • 来源: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相关工作者: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基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在2024年全国、全省、全市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之际,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宣教结合,树立法治意识

  全市医保相关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主动开展医保普法、守法、执法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民医保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道德防线,坚守法律底线、政策红线,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二、规范诊疗,依规使用基金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内控管理,自觉抵制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医务人员要掌握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

  三、珍惜权益,抵制违规行为

  广大参保人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珍惜医保权益,争做宣传员、监督员,严格遵守实名就医、购药的相关规定,按照医保政策享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待遇,不得出借医保凭证给他人使用,不得将医保凭证存放在定点医药机构或相关组织,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

  四、凝聚合力,维护基金安全

  医保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基金监管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能,强化协议管理,加强监督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奖励政策,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展现担当作为。医保部门、纪检监察、公安、审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履职尽责,构建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和违纪移送、行刑衔接高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坚决保障好医保基金安全。

  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守护好广大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