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比例的通知》意见的反馈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汕尾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的意见,公示时间期内,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议。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公告原文: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比例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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