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汕尾市医药价格监测与信息发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全市医药价格监测与信息发布工作,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合理定价、合规经营,保障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价格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及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医药价格监测与信息发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8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话:3600608
2.电子邮件:swybjyc@163.com
3.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108室)
4.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1.汕尾市医药价格监测与信息发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汕尾市医药价格监测与信息发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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