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全市各重点景区、景点、宾馆、酒店:
鉴于近期突发的不明原因冠状病毒性肺炎有蔓延趋势,为加强我市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游客卫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止麻痹大意
此次疫情与2003年爆发的“非典型”肺炎有相似之处,并已传染到医务人员。由于临近中国传统佳节春节,是人流聚集旅行的高峰期,对旅行人员的公共卫生安全是很大的隐患,各地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控,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本地区的传播蔓延。
二、加强行业监管,切实观注疫情动态
由于春节是探亲访友、旅游的高峰期,要切实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的监管及安全提示。
(一)对旅行社。尽量避开到武汉地区以及有疫情的区域,如已成团的团队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能取消的尽量取消,或尽量错峰出行,避免在景区大量集结,提醒游客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并要求旅游车辆每天进行消毒,有条件的做好每日出行前游客体温监控,如在旅游过程发现游客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应立即送医院就诊。同时要求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肩负起对目的地饭店餐饮、住宿的卫生防范监督提醒工作。
(二)对星级饭店。要求所有星级饭店每日做好消毒工作,做好旅业和餐饮的各项卫生管理,切实将食品、环境卫生安全落到实处,随时启动饭店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并结合近期创卫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病媒生物防治的有关工作。
(三)对A级旅游景区。要求各景区错峰有序放行,加强对病毒蚊虫的消杀工作,避免人员过度密集,并启动应急管理制度,有条件的A级景区,可在景区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控设备,发现有疑似情况要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
(四)对公共文化娱乐场馆。要做好消毒,开窗通风,防止人员过度密集,保障人员有序分流。
请各县(市、区)局立即通知辖区各场馆和文化旅游企业做好相关卫生防范,并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本地文化旅游市场的卫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我市文化和旅游公共卫生的安全,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祥和、幸福的节日氛围。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