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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水平,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省林业局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工作部署,我局积极配合落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我局重点工作,认真按照市创森办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创建工作总体目标,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在全市文化旅游体育系统内营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浓厚宣传氛围,全力配合我市创森工作,大力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战略,努力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
二、创建原则
(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价值品位,实现城市与森林和谐相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全市整体战略布局要求相统一,完善规划,突出重点,有序开展,努力构筑支撑汕尾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林业生态系统。
(三)生态为主、效益兼顾。注重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增强生态产品供给,提高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完善林业生态功能,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
根据《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由局长谢威宣担任组长,副局长陈小平、陈朝鸿、田得宏、陈楚君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旅游资源开发科负责资料收集工作。
四、任务分工
根据《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工作分工,我局明确各部门分工,落实到人,全面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一)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责任科室:产业发展促进科、群众体育科、旅游资源开发科)
(二)所辖区(县、市)均建有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在城乡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责任科室:群众体育科、旅游资源开发科、市文化馆)
(三)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责任科室:办公室、市体育场馆中心、市文化馆、旅游管理科、旅游资源开发科)
(四)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责任科室:办公室、公共服务科、群众体育科、文物与博物馆科、市场管理科、旅游管理科、旅游资源开发科、广播电视管理科)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确立由局长谢威宣任总指挥,副局长田得宏牵头负责创森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推动我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是各科室按照任务分工确定科室联络员,负责提供每季度创森资料,并按时报送旅游资源开发科;二是各科室按照《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落实创森工作,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按时提供本季度的创建落实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由旅游资源开发科汇总后上报市创森办。
(三)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各科室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期达标,稳步推进创森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宣传网络,通过各下属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以及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突出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森林进城围城”的氛围。
附件: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工表
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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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6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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