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10月24日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四个方面存在33个须整改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持深挖根源,及时分析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市旅游局、原市体育局的整改任务均加强沟通协调,明确“新官须理旧账”;涉及合并后局属单位的整改任务,原任负责人务必敢于承担,新任领导务必主动作为;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任务,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按问题的轻重缓急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坚决落实整改;通过召开党组会、整改专题会、机关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整改措施得到全体干部职工的充分认可。根据《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清单,建立健全有关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加强干部管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行业管理等工作制度12项,行业建设规划2项,制定规范性文件1项。做到了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事项27个,需逐步推进整改事项6个,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有待加强,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1):政治学习弄虚作假的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同时加强对局党办的业务督导,局党组、机关党支部的学习记录均落实签名制度,定期对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所属各党支部的学习内容、记录进行检查。局党组、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已完成2019年度的学习任务;今年1-11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及各类专题学习共22次,均按学习计划和有关要求落实学习内容,当月完成学习记录。
问题(2):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存在差距,局党组在推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办法不多,市文化设施不够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与《汕尾市体育事业“十三五”规划》中的目标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1.根据省文旅厅要求,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支持海丰县、陆丰市的图书馆增加藏书量,海丰县图书馆和陆丰市文化馆、图书馆顺利通过总分馆制验收;陆河县文化馆、海丰县文化馆总分馆制顺利推进,实现县城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2.2019-2020年度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开展“送戏进校园”45场,2019年度开展戏曲进农村50场;今年组织疫情防控专题文艺创作和宣传展播,推出疫情防控专题文艺作品65件,其中原创歌曲《与光同行》、客家方言快板《万众一心防肺炎》等作品在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进行展播;制定《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办法》,该《办法》已于11月10日通过市政府七届83次常务会议审议。3.按照《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精神,我市国民体质监测总体“合格率”已达到90%以上的指标要求。根据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回复我市2018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未包含青少年学生比例数据,经与教育部门确认,我市青少年学生属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群,并占平均比例20%,现增加2018年青少年学生数据后,最终数据应为41.7%,数据指标已达要求。
问题(3):攻坚克难精神还不够,全市没有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全市文化系统文艺骨干和专业人才不足;全市持证教练员较少,篮球、游泳等多项体育项目处于全省下游水平的整改情况。1.我局与汕尾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club med joyview shanwei度假村项目协议,已按计划推进该项目,将通过与品牌企业的沟通合作,带动高端文旅产业发展。2.根据《汕尾市群众文艺创作骨干培训计划》,举办了2019、2020年汕尾市文化馆传统文化公益培训班。从今年起,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针对全市文艺从业人员、社会人员的培训,并组织开展戏曲下乡、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同时鼓励、组织文艺院团骨干参加全国、全省文艺创作和表演专业学习培训,指导相关单位举办戏曲等非遗项目公益讲座和培训,不断提高文艺创作人员和演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今年12月邀请到国家文旅部非遗司联合上海戏剧学院到陆丰市举办了非遗传承专题培训班。3.海丰县西秦戏剧团体已与广东省戏剧学院联合办班,将为我市传统戏剧培养5年制大专学员21名,其中表演专业16名,乐器专业5名,为我市传统戏曲行业储备专业人才;今年申报文化艺术类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15人、初级8人。4.我局教练员编制较少,今年核定市体育运动学校8名、市水上基地5名、市帆船帆板基地4名。除海丰业余体校在编体操队教练员6名外,市城区、陆丰市、陆河县体育主管部门未开展业余训练工作。5.为提高我市青少年竞技水平,我局与东莞市文广旅体局签订合作协议,依托东莞篮球学校交流培养篮球运动员和培训我市篮球教练员;与四川雅安市体校合作,选拔培养优秀摔跤、柔道运动员。今年8月我市代表队获得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男子乙组冠军,甲组第八名的成绩。2019、2020年组织31名教练员参加省举办各类竞技体育项目培训班9次;我局将充分利用体操、皮划赛艇、帆船帆板、武术、跆拳道等市传统优势项目,增设竞技体育业余训练点,结合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训运动员、体育运动爱好者和协会会员参加全国教练员职业资格证考试;争取省体育局支持,组建了汕尾市手球队,并首次参加省级赛事。
问题(4):推进旅游事业发展较乏力,局党组未能想方设法开发利用好汕尾区域丰富的旅游资源的整改情况。1.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市条件较为成熟、发展前景较好的旅游景点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今年1月陆河南万花海旅游景区被评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积极谋划建设全域智慧文旅大数据监管平台,编制《汕尾市全域智慧文旅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方案》和印发《关于推动A级景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加快我市A级景区质量提升,拟创建市老德头海洋文化园旅游景区、海丰县新山旅游区、陆丰金厢镇下埔村旅游区、陆河北坑村红四师指挥部遗址旅游区、陆河红色欢乐谷旅游区。2.参加省文旅厅组织的“2020请到广东过大年”宣传活动,推介我市非遗项目和特色美食;8月河源市牵头,联动我市、深圳等地市前往福州、温州进行联合推介;9月组织全市重点景区景点、星级饭店、重点旅行社及文创企业和非遗传承机构等企业参加“2020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2020广东文旅产业发展暨文旅推介大会”,提高我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今年9月组织相关企业赴重庆、成都举办“活力广东 滨海汕尾”旅游推介会,与成都4家旅行社达成了客源互送合作协议;11月举办“山海湖城靓丽明珠”千人游汕尾首发团欢迎仪式暨汕尾文旅推介会,签订《广之旅拓展汕尾旅游市场战略合作协议》,首发游客超过400人;同期举办“山海湖城 靓丽明珠”—成都(汕尾)“候鸟”旅游首发团欢迎仪式暨汕尾文旅推介会,首发游客超过200人,与成都西部青年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起草《关于培育开发冬季候鸟旅游市场的报告》《关于汕尾旅游产业现状及发展思路的情况报告》《多措并举 汕尾加大力度推进旅游业发展》等调研报告,为我市文化旅游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3.我市文旅宣传片《美丽家乡,“邮”我出力》,在微博、优酷、腾讯等平台进行宣传;相关我市的旅游宣传片在广州越秀区西湖路大屏幕播放,总浏览人数超过500万人次。4.今年6月举办广东省国家级、省级飘色类民俗巡游活动,推进陆河县旅游发展“旅游+”特色产业模式,推出“客俗梅韵 开放先锋”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出“木偶戏进社区”、擂茶制作体验等,打造更多融入文化体育内涵的旅游项目。6月红海湾开发区“互联网+旅游小镇”应用项目(一期)工程,已通过省级验收。打造红海湾美食、运动品牌,成功举办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自行车挑战赛等赛事,借助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网易、飞猪旅行、新浪看点、凤凰号等相关平台推广销售特色产品和农副产品。
问题(5):体育设施尚未达到上级“二场一馆一池一中心”(体育场、全民健身广场、体育馆、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的要求;市文化中心项目尚未实现实质性动工建设;全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未达到目标任务的整改情况。1.已完成专家评审《汕尾市中心城区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完成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体育中心看台工程建设和市体校新校区建设工作;着力督促县(市、区)启动未建项目和新建足球场的规划、立项工作,合理规划“二场一馆一池一中心”场地设施;完善各行政村体育公园建设。利用2019年省级补短板资金1081万元为全市400个行政村(社区)配建健身器材,截至今年11月底,全部完成配建;另超额完成全市33片社会足球场建设任务。2.2019年5月起我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对接汕尾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已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汕尾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等文件,10月份广泛征求了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各单位对项目“四个”概念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由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今年以来我局对接华润、保利、华侨城、深圳天健集团(天健集团与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合作)等公司,商榷文化中心项目PPP模式和后期运营管理的相关事项;今年10-11月,我局又邀请宁波大丰实业、广东鸿发投资集团公司参与项目的PPP模式。根据省政府督查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体育中心建设市文化馆、博物馆两个过渡馆。为确保落实省政府督查组和省文旅厅关于务必在今年年底前文化馆、博物馆可对群众开放的要求,租赁信利中央广场7-11层作为市文化馆临时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汕尾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3.争取省广播电视局、市级财政在政策、资金上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维护)的支持和投入,指导我市各播出机构、传输机构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覆盖方式,现全市广播电视信号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均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问题(6):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不够,统筹协调指导不够的整改情况。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调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及职责。2019年7-11月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5次;今年1-11月,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7次,其中11月举办局党组书记意识形态专题讲座1次。2.以疫情防控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分成日班、夜班两个巡查组,全天候、无间歇,全覆盖、无死角,对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单位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及政策宣传等工作。今年1-11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8597人次,检查全市经营单位3981家次,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3.我局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安排中,加强对干部职工、运动员的思想文化信息、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文明用语等方面的引导;充分调动局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的主动性,发挥党组联系、关心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确保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问题(7):专题汇报和督促检查等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组自2017 年以来未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整改情况。1.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明确每月分析、研判工作任务,将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已纳入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和个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述;向上级部门报送我局2019年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我局积极督导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做好公共服务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向上级部门报告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8月赴各县(市、区)开展行业意识形态专题调研工作,并形成专题报告。2.局党组注重干部队伍的意识形态教育,加强对局系统干部职工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政治立场的教育引导,督导全市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指导群众文明阅读、文明健身、文明参与各类赛事活动;今年分4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到我局主题宣讲了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邀请局所监管的行业协会、经营企业代表参加宣讲会,引导协会及企业在“知本”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问题(8):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还需加强,没有开展过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项行动的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制定了《中共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的职责;实时对全市行业中存的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全方位监测、跟踪分析;疫情防控期间全天候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执法检查力度。2.制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复苏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工作专班向各经营单位及时宣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政策法规,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经营单位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返岗难、用工难、防疫物资紧缺等难题,用心用情当好企业“店小二”。3.今年10月8日我局会同市安委办、公安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热门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及大型节庆活动开展暗访督查,未发现存在问题。10月28日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娱乐场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现场责令2家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我市文化市场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向上向好。
(二)针对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够严的问题
问题(9):抓基层党建缺乏有力抓手的整改情况。1.根据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进度,2019年9月-11月期间选举成立了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中心党支部、市体育运动学校党支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各支部相应开展了“温誓言”专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志愿服务和支部书记上党课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节庆期间,各支部组织近80名党员参加了“走亲返乡”和“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乡村、社区的文明创建、红色宣传、人居环境改善、社区治理等工作。2.局离退休党支部依托局机关党支部组织落实相关组织活动,组织老党员参加专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和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活动;向生活在省内各地市的老党员邮寄了党建学习书籍。
问题(10):组织生活不规范不经常的整改情况。1.2019年下半年新成立的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就近就地参加党日活动4次,近100人次前往海丰红宫红场和陆丰市、陆河县等革命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局党组成员专程为离退休党员送学上门,让老党员及时了解专题教育的新思想新要求。2.2019-2020年度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赴帮扶村开展卫生清扫、关爱孤儿和各类文体赛事活动等志愿服务47次,志愿服务人员达450人次;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创建党员志愿服务岗6个。3.严格按照2020年各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支部的会议记录、党费收缴、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完善各级领导讲党课工作安排,各党委委员也在所属的党支部完成讲党课任务;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组书记、局长谢威宣同志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讲专题党课3次,所属各党支部开展了“学王烁”“走实群众路线”“倡导移风易俗”“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宪法进机关”等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前往黄羌农场、帮扶村、陆河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专题党日活动。
问题(11):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肃认真的整改情况。1.强化党内监督,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共产党员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针对性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党务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党务人员参加市直工委和局党委的党务学习活动,提高党务人员业务水平。2.所属各党支部于2019年12月分别举行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活动,各党支部严格按比例及要求评选2019年度各支部优秀党员,经局党委会审核通过,公示后在局系统通报表扬。3.今年局党委讨论研究推荐市直机关优秀党员人选,局党办对人选的计生、党风廉政等情况组织考察,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12):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严。借调人员到机关工作,未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工人身份的人员被长期安排在直属单位管理岗位担任领导的整改情况。1.2019年初借调执法支队的2位同志,已于年底调入局机关工作;抽调的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局党组研究决定,办理了续借调手续,明确借调期限;抽调的个别人员已回原单位工作。2.2019年8月经局党组会决定,对工人身份的4名同志不予续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根据他们的专业特长,调整到原单位的工会、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等非管理岗位工作。
问题(13):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在2013-2015年期间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人员对业务工作不熟悉,造成会议记录不规范,已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批评教育。2019年对机关提拔的5位干部形成的推荐提拔干部工作方案、个人谈话推荐、民主测评汇总表、干部档案审核意见、考察材料等纪实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对提拔任用或调动、任职转正等人事事项,均严格按局党组会议研究的时间落实各项通知,会议记录内容经党组成员确认、签字,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作好相应的材料备案及附送会议相关记录,每季度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备案会议记录。
问题(14):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严的整改情况。1.2019年9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对任职十年以上未轮岗的6名科级干部进行调整,已有3位同志落实轮岗,其他人员因涉及专业岗位,暂缓办理轮岗手续;今年4月落实机关1名同志的轮岗;5月初启动市水上运动基地、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位同志的调动手续,因局主要领导的变动,暂停此事。8月底谢威宣同志任局党组书记,局党组将此事列入重要待议事项,待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后,将落实整改。
问题(15):未能全面掌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情况的整改情况。1.局党办已责令因私出国(境)局直属单位3位同志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上交局党办保管。今年3月对出国(境)未备案的2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未上交护照的1名同志(已退休)进行了教育。2.2019年8月,我局落实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落实中层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在公安部门的备案工作;做好本系统内的党员干部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登记、领用、审批、交还台账。3.制定《关于加强在职人员因公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的审批职责。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清理出入境管理人员呈报备案信息的通知》《关于重申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出国(境)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形式主义有所表现,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问题(16):工作不够务实。巡察组抽查发现,红海湾郑祖禧文化旅游景区旅游厕所并未完工,厕所大门被砖块封堵。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陆河县自2016年、2017年被确定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至今,仍未通过验收的整改情况。1.协调督促红海湾开发区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完善配套,景区旅游厕所已于2019年12月投入使用。2.针对陆河县、红海湾开发区创建全域旅游工作相对滞后问题,我局于今年1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陆河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统筹各方、加大投入、加强协调,加快全域旅游创建工作;8月发文《关于抓紧提交全域旅游验收申请的通知》,陆河县完成了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工作,完成2017年、2018年、2019年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标识标牌、乡村旅游等基础建设,正在推进4A景区的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等项目,申请延迟验收。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完成编制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正在推进田寮湖旅游片区招商以及东尾村创建3A级旅游景区,但对照全域旅游验收标准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申请延迟验收。
问题(17):局党组对机构改革后新的工作任务推进较慢,如截至2019年9月底,旅游厕所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的进度为27.27%,远落后于75%的时间进度的整改情况。1.我局于2019年9月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及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至各县(市、区),成立督查组,推进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和旅游厕所建设。2.根据市政府2019年11月下发的《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旅游厕所建设情况的通报》,我局协调解决各地旅游厕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利用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25万元新建厕所;截至2019年12月底,完成省下达我市33个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利用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150万(新建旅游厕所18座,每座补助7万元;扩建旅游厕所8座,每座补助3万),今年完成全市旅游厕所新(改)建任务22座,现正在施工的4座,可望年底全面完成26座的工作任务。
问题(18):工作作风不严谨。局机关相关部门未认真审核把关,导致第三方审计报告不够客观真实的整改情况。1.通过第三方审计单位重新核算原市体育场2017年-2018年对全民健身广场进行升级改造的资产报告,因原市体育局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将原市体育场固定资产104万元的账务登记在原市体育局账上,现已按会计核算和记账的规定完善账务,对该资产进行账务调整和资产移交。2.局党组将认真汲取教训,理顺各科室职能,加强沟通协作,严格按照《汕尾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规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的处置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问题(19):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整改情况。1.2019年12月经自查,清理原市文广新局、原市旅游局及多个直属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明细款项,并全部清退上缴国库。2.制定《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差旅费管理规定》,明确因公出差、参会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报销额度、流程、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直属单位财经制度的监督指导。
问题(20):2018年市体育馆食堂支付2笔接待费,未附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的整改情况。已补齐食堂接待的相关手续。我局将强化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公务接待的检查。
问题(21):直属的个别单位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批评,已退回超标购买的茶叶费,并上缴国库,对今后购买办公物资将严格按规定执行。
问题(22):2018年8-9月,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滞后,旅游投诉呈明显上升的整改情况。1.制定《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行动方案》,量化工作任务,加大对全市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和文旅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港澳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2019年至今,我市未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事件。2.制定《汕尾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旅行社日常业务经营行为指引的通知》,加大对严重违法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惩戒力度和规范旅行社档案标准及相关的合同(包括与旅游车队、旅游景区、住宿餐饮等签订事项);要求各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管理服务平台”上传安全生产制度、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协议、电子合同、团队系统等资料。指导我市导游在导游“云课堂”参加在线培训,提升导游服务水平。
问题(23):规范文化市场建设的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1.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存在非法出版物问题,已于2018年12月结案,对该单位罚款5000元,没收全部非法出版物。2019年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对全市的出版物市场开展专项行动,对印刷厂、书店、校园周边、书报摊等单位(场所)进行多次专项检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市版权局开展“剑网2019”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2.今年上半年对市11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网络巡查和对我市20多家流量较大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勘验的专项整治工作,未发现异常情况。3.国庆期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威宣同志牵头,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赴各县(市、区),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巡查排查,确保我市文化市场阵地的安全平稳。
问题(24):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的现象,其中原市旅游局其他应收款达258万元;如原体育局“2014年至2015年,挤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车辆运行费办公费差旅费广告费等日常经费支出616764.28元”的整改情况。1.对原市旅游局应收未收款258万元的问题,依照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需要购买第三方公司进行专项账务清理,因涉及大额采购资金,此项整改正在推进。2.经研究,原体育局“挤占体育彩票公益金”此项整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四)针对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持续巩固的问题
问题(25):2017年以来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财务制度建设和监管工作,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对2017年以来直属各单位违反规定发放的津补贴及时全面清理,已上缴国库。
问题(26):个别干部职工在社会团体存在违规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违规领取社会团体的报酬合计8800元,已全部清退上缴国库。还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政策。
问题(27):市体育场2013年至2018年经营性收入、市体育馆2013年至2016年经营性收入未上缴财政,直接用于本单位的经费支出的整改情况。原市体育场属经费自筹的三类事业单位,工资供养人员含在岗、编外、退休人员,行政经费十分紧张,由于对“收支两条线”政策学习理解不够,未及时上缴经营性收入。2019年将原市体育馆与原市体育场合并成为体育场馆中心,属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收入和政府购买服务约400万元,按季度下拨,其中200多万元为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现体育场馆中心工资供养人员含在岗、编外、退休及劳务人员达26人。鉴于场馆中心无法在短期内筹到400多万元资金上缴市财政,经我局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且原市体育场从2018年开始已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现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
问题(28):现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经局党组研究,于今年3月由局分管副局长对相关责任人及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督导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问题(29):直属单位人员存在未审批在社团兼职的整改情况。1.2019年10月经党组研究后,对未按程序批准在社团兼职的人员已辞去各行业协会的职务;局系统凡申请兼任协会职务的人员,均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兼职备案材料均有归档。2.已制定《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员干部在协会兼职的规定(试行)》,明确了管理范围及兼职的种类和范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职工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等文件精神。
问题(30):2017-2018年全民健身广场升级改造项目不符合招标有关规定的整改情况。2017年至2018年因创文创卫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原市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投标实施工程建设,为创文迎检需要而赶工建设,期间所涉及的提升、增加项目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2018年12月中旬该工程已完工。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我局将依法依规严格按工程建设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审批及管理工程建设项目。
问题(31):存在报销审批不严谨和入账凭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原市文广新局以签领形式支付汕尾新年音乐会主持人补贴2000元,已补开正式发票入账。制定《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支管理制度》,完善我局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经费支出管理。
问题(32):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的整改情况。已对原市文广新局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5899元进行整改,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问题(33):超限额使用现金的整改情况。机关、直属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款项一律以转账形式支付。
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成效,但整改问题尚未全面完成,一些中长期整改任务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我局将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坚持解决问题与总结提炼并重,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全方位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常抓不懈,举一反三,切实对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共性显性问题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0-3374376
邮政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邮编:516600
电子邮箱:swwglt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