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汕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和市级专家评审委员评审,推荐提出了第四批汕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按有关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受理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非遗)科。
联系人:褚小华 电话:3213368 邮箱:gdswysk@126.com
附件:汕尾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020年9月8日
附件
汕尾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共计:7人)
一、传统音乐
二、传统美术
三、传统戏剧
四、民间文学
五、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