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陆建罚字〔2022〕16号)
二、处罚类别:罚款
三、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8月10日
四、案件名称:惠州市天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单位未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
五、当事人基本情况:惠州市天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90496161U ,法定代表人:马选旗
六、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7月4日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日常检查中发现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惠州市天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根据违法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承担下列质量义务:(一)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认定惠州市天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
七、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 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十九条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八、处理结果:对监理单位惠州市天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壹万壹仟圆整(11000元)罚款处罚
九、处罚机关: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