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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MB2C9067XN/2025-0016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7-04
名称: 汕尾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新政策来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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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新政策来啦!

发布日期:2025-07-2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完善异地就医待遇报销差异化管理制度,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对异地就医管理政策,制定《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异地就医住院支付标准的通知》(汕医保〔2025〕56号),从2025年7月5日起,在汕尾市外(包括省外)看病住院医保报销有新变化!

  1.什么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什么人员属于长期居住人员?

  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已按规定备案后在异地就医和在汕尾就医均不降低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

级别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政策范围内,下同)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一级及以下

300元

95%

85%

二级

600元

90%

80%

三级

800元

85%

75%

  4.什么人员属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答: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5.临时外出人员是否都要备案?

  答:属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已规范办理转诊手续)需办理备案;属非急诊且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即自行前往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出院时在就医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6.临时外出人员住院的报销比例的多少?

  答:①起付标准统一为1200元。②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已规范办理转诊手续),支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医疗机构下调10%;③非急诊且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即自行前往异地就医),支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医疗机构下调20%。

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标准

已规范办理转诊手续支付比例

自行前往异地就医

支付比例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一级及以下

1200元

85%

75%

75%

65%

二级

1200元

80%

70%

70%

60%

三级

1200元

75%

65%

65%

55%

  7.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如何备案?

  答:可在线上和线下办理。①线上办理: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备案类型→填写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内审核)。②线下办理:汕尾市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收到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即时为您办理备案登记。

  8.在异地就医,忘记备案了,是否能补办备案?

  答:可以,如果已经在异地就医住院了,出院前补办,将备案的起始日期填写为入院当天。

  9.属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能否用“个人承诺书”备案(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可以,但是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在未按规定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前,暂停其在备案地外就医的所有医保待遇;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对确实无法补齐备案材料的,按规定退回多报销的医保基金后恢复其医保待遇。

  10.在异地就医忘带社保卡怎么办?

  答:医保报销还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等个人有效凭证办理。用手机刷码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