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医保〔2025〕27号)、《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DRG付费特病单议经办规程>的通知》(汕医保〔2021〕66号)有关规定,为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市医保局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送基础上,经组织我市DRG付费数据工作组成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拟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等共1家定点医疗机构,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等共计1项技术列为汕尾市2024年度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特例单议新技术项目范围。
现将研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汕尾市2024年度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特例单议新技术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医保局反馈(联系电话:0660-3600603)。
附件:2024年度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特例单议新技术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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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特例单议新技术项目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