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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MB2C9067XN/2023-0015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9-01
名称: 手把手教您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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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您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发布日期:2023-09-20  浏览次数:-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可授权其配偶、父母、子女(简称“家庭成员”)

使用本人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线下可前往全市任一村(居)委会

选择智能POS机进行代扣缴

线上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进行代扣缴

下面

手把手教您轻松实现线下线上代扣缴


01 线下方式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预先在粤医保小程序“亲情账号绑定/解绑”功能上

绑定家庭成员并经审核通过后

就近选择村(居)委会

在税务部门布设的pos机上

按照以下操作指引

为已绑定关系并已推送应征信息的家庭成员

代扣缴

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78 附件①.png

02 线上方式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预先在粤医保小程序“亲情账号绑定/解绑”功能上

绑定家庭成员并经审核通过后

再通过微信的粤医保小程序

按照以下操作指引

为已绑定关系并已推送应征信息的家庭成员

代扣缴

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78 附件②.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