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审核、市医保中心组织现场评审,陆丰市南塘中心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符合“精神分裂症”等门诊特定病种的诊断及服务治疗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拟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拟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审核、市医保中心组织现场评审,陆丰市南塘中心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符合“精神分裂症”等门诊特定病种的诊断及服务治疗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拟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拟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拟新增门特病种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名称 |
1 | 陆丰市南塘中心卫生院 | 詹耀伟 | 陆丰市南塘镇人民南路 |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 |
2 | 陆丰市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林文波 | 陆丰市东海镇迎仙街87号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个门诊特定病种的诊断及服务治疗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