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671586495U/2026-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6-02-06
名称: 申请复查后多久能收到复查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申请复查后多久能收到复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6-02-06  浏览次数:-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