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尾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立足信访工作实际,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信访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汕尾信访工作透明度。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市信访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对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2〕1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主动公开《汕尾市信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完善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定局一名副局长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一是规范主动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通过“汕尾市信访局”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了有关制度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年度报告等信息。二是做好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通过转载方式及时在汕尾市信访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等。三是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局网站收到留言3条,其中领导信箱1条,业务咨询1条,业务投诉1条,均按期答复。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答复行为,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办结。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为由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和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确保政务媒体顺畅运营。加强信访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推进信访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市信访局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信访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网上信访、信访指南等栏目,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信访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建立常态化的管理、发布模式,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工作,市信访局“一网一微”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进一步顺畅。目前运营情况符合国家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要求,按期(每2周至少一次)进行信息更新发布,运营情况良好。2022年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共486条,其中工作动态70条、图片新闻77条、通知公告82条、政务公开86条、政策法规3条、政民互动信访知识库14条,公众号信息1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因承担政务新媒体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新接手的经办人员业务尚未熟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下一步,市信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规范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时效办理相关事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信访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