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有关规定,我局对申报第一批三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审查资料、现场复核结果,经我局审定,拟评陆河县东坑镇龙江硿水电站等12家单位为广东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
联系人:潘冬红
联系电话:0660-3336291
附件:汕尾市水务局2023年度第一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公示名单
汕尾市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农村水电站安全
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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