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我局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受理你公司关于汕尾 110 千伏 莲花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 受 理 编 号 : 202309180018)。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 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汕尾 110 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位于汕尾 市海城镇大水坑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10kV 莲花变电站、 输电线路及通信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 1.49 公顷,其中: 永久占地面积 0.67 公顷,临时占地面积 0.82 公顷。项目土 1石方挖方总量 0.64 万立方米,填方总量 0.56 万立方米,弃 方总量 0.08 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 7917 万元,其中土建 投资 3105 万元。项目计划于 2023 年 10 月开工,2024 年 9 月完工,建设总工期 12 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1.49 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 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 不低于 98%,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 97%, 表土保护率不低于 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 98%,林草 覆盖率不低于 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 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0.894 万元。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 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 649 号)规定,该项目免征省、市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 0.805 万元,征收市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0.089 万元。 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汕尾 110 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告知书 2(此页无正文)
汕尾市水务局 2023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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