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水利)局,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全市青少年学生及广大家庭:
预防溺水,警钟长鸣!因青少年玩水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避险逃生的能力,汕尾市水务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放到首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无论工作多忙,务必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全力做好孩子假期的安全监护,教育孩子提升防溺水安全意识,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青少年要时刻把安全第一牢记心中,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广大青少年要自觉遵守防溺水“六不准”(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未成年人不擅自下水施救)。身边同学有私自外出游泳想法时,要及时劝阻并告诉家长和老师。发现有人溺水,切勿轻易下水,要及时呼救和报警。
三、各相关单位要多措并举,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各县(市、区)水务(水利)局,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江河湖泊、山塘水库、灌渠等水利设施监管,因地制宜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防护和救助设施设备;聚焦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明确工程管理边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配齐各类配套设施、设备,设置护栏等隔离设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数据,利用信息化动态监管平台,对下水人员及时预警并劝离;加大对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及水利工程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联系,利用村规民约在辖区范围内宣传违规惩罚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在日常管理中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青少年及家长朋友们,生命只有一次,预防溺水时刻不能松懈,这封防溺水倡议书,请您接力!
汕尾市水务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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