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MB2D27698N/2025-0006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5-14
名称: 取得导游证后,能否私自承接非本单位的带团业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取得导游证后,能否私自承接非本单位的带团业务?

发布日期:2025-05-14  浏览次数:-

  答: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