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学校、幼儿园周围200米不得设立娱乐场所,在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无此条规定限制,但在经营前应向属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并严格遵守“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规定。
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范围
发布日期:2023-04-1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1500MB2D27698N/2023-0007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名称: | 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范围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
主题词: |
根据《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学校、幼儿园周围200米不得设立娱乐场所,在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无此条规定限制,但在经营前应向属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并严格遵守“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规定。
主办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方式:0660-3213388
粤公网安备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