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MB2C92333F/2023-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7-05
名称: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关于 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3
主题词: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待对象、优抚
【打印】 【字体: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关于 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3  浏览次数:-

       一、关于《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意见,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 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16 条,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总体要求。主要规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内容。

    2.规范优待内容。主要规定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

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社会优待等方面优待内容。

    3.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优待证制度、优待目录、完善奖惩措施等机制。

    4.加强组织领导。规定压实工作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强化教育引导等内容。

    5.优待目录清单。包含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现役军人家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 清单、三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6.相关部门优待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 发改、教育、公安、民政等 18 个部门关于优抚对象的责任清单。

         三、关于《通知》的主要特点

     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20 部门关于 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退役军人发〔2020〕118 号)相比较,主要改点有三项:

      一是删除广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优抚对象基本优待 目录清单中:现役军人家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10、11项;残疾军 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13、14项;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13、 14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11、12项。

      二是修改原广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优抚对象基本优   

待目录清单中:“残疾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1项,为其家庭悬 挂光荣牌。”修改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 (简称伤残人员)基本优待目录清单1项,为残疾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残疾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22项,伤残军人的子女参加中考按有关规定降分录取。”修改为“残疾军人、伤残人 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简称伤残人员)基本优待目录清单20项,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的子女参加中考按有关规定降分录取。”;“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1项,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修改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项,为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修改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基本目录清单”。

     三是增加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14 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增加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 军人遗属(简称“三属”)基本目录清单 14 项:免费乘坐市内公 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