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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3819/2024-0010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9-13
名称: 市统计局召开党组会议总结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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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召开党组会议总结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4-09-13  浏览次数:-

  9月4日,汕尾市统计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总结市统计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国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卓国贤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统计局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求,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抓住关键统筹谋划。全局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贯通起来,同深入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通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卓国贤强调,市统计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理论学习再加强、廉政教育再加压、党建+统计再深化,把党纪学习教育同统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促干、融会贯通,以良好的纪律作风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贯穿全程。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条例》第139条,以“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的契机,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防治统计造假的意识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感,守牢统计法和纪律底线,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切实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全会精神在统计领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二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全程。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持续增强党纪学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党员不断深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践行党章,认真参加党组织生活,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落实好“一岗双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持续转作风、转工作方式,以更硬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三是坚持把履行统计职责贯穿全程。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起来,同推进“百千万工程”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 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新的战略定位,深入分析研判汕尾经济运行走势,准确捕捉经济运行中的新变化、新趋势,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和挑战,形成整体客观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意见建议,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