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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306G/2020-0018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8-31
名称: 出口的非医用口罩是否应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品牌以及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包装内是否应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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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的非医用口罩是否应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品牌以及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包装内是否应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

发布日期:2020-08-31  浏览次数:-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2号公告),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外包装应如实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日期及执行的技术标准等信息,不得印制医用标志。对包装内是否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上是否标识品牌不做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