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城市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达标率)全省排名第五,城市、县级、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河、湖库、入海河口水质总体稳定,陆丰半湾水闸断面、海丰西闸断面、乌坎水闸断面、东溪水闸断面等地表水国考断面和河二地表水省考断面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保持“优”级别。
一、空气质量
(一)城市空气
1.6项污染物达标情况
2024年,市区空气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12.5%),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11.1%),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2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微克/立方米(-11.7%),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1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2微克/立方米(+1.1%),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0.7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1毫克/立方米(+14.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59天,其中优232天,良127天。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比例平均为 98.1%,较2023年下降0.5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0,较2023年上升0.01(越低越优),全省排名第一。
(二)城市降水
2024年降水样品数50个,酸雨样品数4个,酸雨频率为8.0%(pH最小值<5.60);全年降水pH值年均值为6.0,pH值范围在5.3~7.6之间。
降水化学监测结果,降水中主要阳离子为氨离子和钙离子分别占离子当量的44.2%、23.9%。主要阴离子为氯离子和硝酸根离子,分别占离子当量的40.2%、36.0%。
二、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
全市48个在用市级、县级、乡镇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水十条”考核
2024年,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水质目标,其中榕江富口、螺河半湾水闸、黄江河海丰西闸断面水质为Ⅱ类(优),乌坎河乌坎水闸、黄江河东溪水闸断面水质为Ⅲ类(良)。省考河二断面达到地表水Ⅱ类(优)。
(三)国家、省级水功能区
全市14个,其中国家水功能区1个,省级水功能区13个,均达到Ⅱ类(优)。
(四)湖泊水库
全市中型以上9个水库开展了监测,作为水源的水库每月监测一次,非水源水库每季度监测一次。水质在Ⅱ~Ⅲ类之间,水质优良,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目标要求。
(五)近岸海域
2024年,全市19个省控监测点位(含15个海水质量国控监测点位),于春季、夏季、秋季实施监测,监测点位所有监测项目年平均值达到国家海水一类、二类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保持100%。
三、声环境质量
截至2024年年底,汕尾市区建成区面积约为41.63平方公里,设有5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105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26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
(一)声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
2024年度,5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1类声功能区噪声昼间均值为 52.8分贝,2类声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均值分别为52.3分贝、45.3分贝,3类声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均值为54.6分贝、47.7分贝,4类声功能区1#噪声昼间均值为66.8分贝,4类声功能区2#噪声昼间均值为67.9分贝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是1类声功能区噪声夜间均值45.3分贝,超标0.3分贝;4类声功能区1#噪声夜间均值62.7分贝,超标7.7分贝,4类声功能区2#噪声夜间均值为64.2分贝,超标9.2分贝。
(二)城市区域总体噪声水平
2024年度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55.9分贝,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一般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0.2分贝。
(三)道路交通噪声现状
2024年度交通噪声昼间均值为66.9分贝,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好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与2023年相比上升3.8分贝。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