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我局就《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至2月7日。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