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光荣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索引号: | 11441500007240592Q/2024-0004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4 |
名称: | 哪些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依据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14 | |
主题词: |
福利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光荣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主办单位:汕尾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660-3361495 0660-3367048
粤公网安备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