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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592Q/2022-0011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12-09
名称: 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什么表格、提交哪些材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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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什么表格、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次数:-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具体公证事项对应应当提交的材料,请进一步参考本网站的“办理公证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