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举行2019年全市村(社区)
书记主任培训班
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促进法治教育培训对村(社区)全覆盖,8月20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承办的2019年全市村(社区)书记、主任培训班在市区巴黎半岛酒店顺利开班。本次培训班共分4期,每期3天,为期9天,将于8月28日结束。在首期培训班上,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洪生主任、市组织部副部长吴国华、市农业农村局常务副局长刘石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杨桃妹、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海能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部分村(社区)经联社、经济社理事长共近1300人参加培训。
为做好此次培训工作,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早在年初局党组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主题,并将基层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工作形势任务、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定为重点内容,与市委党校签订合作协议,并联系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全方位加以推进。
汕尾市司法局党组在研究培训方案
此次培训采取开班动员、集中辅导、专题讲座、个人自学、交流发言、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培训突出法治元素,在过去的三天培训中,我局组织方振宏、卢若飞、卓学龙三位律师分别向广大学员讲授法律知识。如方振宏律师结合我市实际,用丰富的案例、详实的数据,从土地的分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用地、建设用地、留用地安置管理有关法律问题以及土地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六个方面,给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卢若飞律师从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观察分析了黑恶势力的生成,用扎实的法学功底和翔实的历史史料反思了我国对黑恶势力打击的情况,对当前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任务及基层农村干部在专项斗争中的地位、作用、意义进行分析解读。卓学龙律师运用生动的事实、典型的案例、详实的数据,从职务犯罪的原因、职务犯罪的概述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三个方面的内容给学员们上了一节法治教育警示课。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楚雄主持培训活动
培训班充分运用情境教学、访谈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育培训形式,组织学员到我市金町村、保利金町湾及善美广场实地调研。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农村土地管理政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职务犯罪、村级财务资金规范使用等等,同时,还安排了实地观摩。
经过三天的紧张培训,首期参加培训的323名村(社区)书记主任对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业务工作以及推进乡村振兴的做法有了更深层的理解。村(社区)书记主任们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将法治精神贯穿于自己的底线思维,做到知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办事,依法依规解决各种纠纷及争议,净化村(社区)法治环境,完善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制度,杜绝村(社区)土地、财务等各种事务出现混乱、违规操作的情况,真正做一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