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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525T/2025-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1-15
名称: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汕农农〔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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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浏览次数:-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8月14日,我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局主要领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准确理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准确把握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对三中全会精神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10月31日,局党组就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了专题研讨,切实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三农工作各个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

  (二)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进一步健全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学习机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并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4年12月26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节选),自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持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印发《汕尾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工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法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2024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均达100%。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情况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2024年我局先后出台了《汕尾市“圳品”培育奖励办法(试行)》《汕尾市“三无”船舶处置规程(试行)》等6部规范性文件,已按要求落实“三统一”制度。同时,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文件1件。二是依法保障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发挥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法制审核作用,指导相关业务科室依法履行好相关程序。2024年我局起草了《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4-2035年)》,已完成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专家评审等程序,将按程序上报审批。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广东纶正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以来先后审核合同30余份。

  2.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我局共下放行政处罚事项43项,涉及农机、种子、农药等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积极统筹督导各县(市、区)开展“传帮带”工作,在行政执法农业农村专班工作群上通过“你问我答”的形式,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于镇街提问的难点问题、普遍性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2024年共开展联合执法39次,一对一指导4次。为进一步优化调整镇街放权事项,我局配合市司法局通过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编制《汕尾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农业农村执法事项初步由43项缩减为18项。二是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定,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开展审查。2024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文件5件。

  3.推动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一是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立法工作的安排,由我局负责起草《汕尾市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经前期深入调研,并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汕尾市实际情况,明确《条例》基本框架和内容,完成《条例》(初稿)编制。《条例》形成征求意见稿以后,通过发布公告、通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各地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于各地各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不断修改完善。目前《条例》已报市人大组织专家评审。二是海洋综合执法更加优质规范,在全省率先出台“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和处置规程,推动全市10部门联合印发《汕尾市涉渔乡镇船舶管理办法(试行)》,为全省涉渔乡镇船舶规范管理提供“汕尾样板”。

  4.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执法监督。制定了《关于提升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工作的通知》,强化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印发了《汕尾市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行政检查36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宗。二是有力维护海域安全稳定。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聚焦主责主业,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锚定“海洋强市、融湾先行”,以“三长制”海域综合治理机制为手段,坚持“五聚焦五提升”,全面推动海洋综合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为我市加速兴海融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今年以来全市查办违法违规用海案件11宗,办结8宗,累计罚款8242.69万元;清理定置网约9万米,办结渔业违法违规案件302宗,累计罚款959.17万元,依托“三长制”推动全市各地各部门累计查获“三无”船舶1529艘,打击“三无”船舶典型经验多次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作经验推广。

  5.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置“组织机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业务工作”等栏目,2024年共发布信息487条。二是扎实推进网络问政工作。2024年我局牵头办理信访、留言咨询、12345热线投诉、舆情反映等事项合计26件次,坚决贯彻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方针要求,坚持做到“事心双解”,未发生农业农村领域重大舆情事件,未出现越级到省集体上访和到京非正常上访等情况。

  6.围绕“三农”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能和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加强法治教育。一是开展“3·15”农资打假宣传活动。3 月 14日上午,我局联合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市城区品清综合市场开展“3·15放心农资进乡村”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和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农资质量安全意识,保障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下乡进村活动。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3月18日,在海丰县梅陇农场燕洲社区、联安镇下洋村举行的“2024年汕尾市春季农业生产暨支农服务下乡现场会”上,我局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下乡进村活动专栏,参加现场活动的干部群众共200多人。三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各项农业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宣传活动。5月23日在局七楼会议室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培训会,引导大家认识、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是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12月4日,我局在陆河县岳溪村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宣讲宪法知识、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发放宪法宣传册、法律法规宣传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解,使群众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法治乡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人员法治意识较为淡薄,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监督工作的能力还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镇街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镇街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和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农业执法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特别是在种子、农药、兽药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办案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执法人员的岗位变动频繁,导致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受到影响,使得培训效果不佳,无法满足实际执法需求。三是前期下放事项存在部分非高频事项,农业农村领域办案数量不多,无法做到全覆盖指导。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农业农村工作涉及的法律政策种类繁多、内容复杂,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高效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保障不够有力。缺少执法码头和公物仓等,支队船艇难以满足海上巡查执法需要,案件调查取证难度较大。海洋在建工程项目逐渐增加,经费和人手力量不足对海洋工程执法监管带来一定的挑战。且各地“三无”船舶查扣、拆解成本高,各地执法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海监、渔业执法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

  (四)政务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改进。如政策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要素不全面等;“五公开”栏目信息分类不准确、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等。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培养。持续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等纳入培训体系,增强法律法规学习的系统性、规范性,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农业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课程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要求执法人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或司法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增加业务沟通交流。

  (三)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栏目管理,移出栏目中与主题无关内容;二是完善政策栏目要素,及时更新信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避免出现错敏字等问题。

  (四)进一步科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用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坚持日常执法检查与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强化部门间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农业渔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