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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605E/2024-0016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02
名称: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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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发布日期:2024-12-02  浏览次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