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00007240605E/2024-00158
汕尾市民政局
2024-11-01
当发现界桩损坏,是否能够自行购买材料修复界桩?
2024-11-05
民政 地名 界桩

当发现界桩损坏,是否能够自行购买材料修复界桩?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次数:-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以及指使他人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的,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因过失造成界桩损坏的,过失人应当及时报告界桩所在地任何一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