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黄贵谋涉嫌小轿车非法营运申请减免罚款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汕尾市区治超卸货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当事人:黄贵谋
四、听证内容:黄贵谋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使用粤N161**小型轿车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处罚决定,现当事人申请减免罚款。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三天向我局政策法规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4楼405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经我局审查批准可以参加听证会。
(三)听证会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应当准时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出示身份证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0-3334936。
特此公告。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