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217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5〕190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将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公布的评价结果,仅是参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2024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情况评价的结果,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规定,交通运输部将在汇总各省评分的基础上,再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综合评价。
附件1: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pdf
附件2: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pdf
附件3: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pdf
附件4: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