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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496F/2024-0024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5-14
名称: 接驳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高速公路是否准予通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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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驳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高速公路是否准予通行?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

  按照《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交运发(2017]208号)的相关规定,接驳运输企业应制定接驳运输线路运行组织方案,并在指定接驳点和接驳时段进行接驳。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接驳运输车辆,应在前续22时至凌晨2时之间完成接驳,在此时间段内未完成接驳的接驳运输车辆,凌晨2时至5时应在具备安全停车条件的地点停车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