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市审计局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对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民生和建设项目、国有资产资源等方面开展审计,实事求是指出各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有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提供了有力支持。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一要聚焦监督重点,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聚焦“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绿美生态建设、海洋强市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中心工作加强审计,不断加大市县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重点领域改革等审计力度,在推动重大部署落地上加力提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要加强原因剖析,更深层次揭示问题根源。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原因剖析,科学精准地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结合问题性质、资金规模、以往整改情况,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环节深入查出根源,着力加强对体制、机制问题以及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和监督,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三要提高整改成效,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本部门本单位问题全面整改,督促下属单位整改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整改质量把控。财政部门要将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到年度预算编制安排和预算管理中,不断提高依法理财、依规办事水平。四要强化联动监督,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提质增效。将审计项目立项作为加强审计质量源头管控、提高审计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推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相结合,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年度调研工作要点、重点项目资金预决算审查等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推动人大与审计在监督范围、重点内容上的有机贯通、有效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