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审计局 > 公示公告 > 审计公告
汕尾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09-03 15:1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2020年9月1日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汕尾市审计局局长 李林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审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政治站位,积极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着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和“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功能。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部门认真执行第七届市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抓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现代产业加快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民生福祉稳步增进,改革创新全面深化,经济风险防控加强,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力度加大。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强化收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852万元,比2018年增收10104万元,增长7.8%。积极应对减税降费等因素带来的减收影响,抓好税收收入组织,深挖资源资产收入来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5622.26万元,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374300万元,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22119万元。较好发挥了公共财政稳增长、助“六保”、促发展的保障作用。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排在全省第1位。

  ——坚持服务大局,助推中心工作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支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作用。2019年市级重点支出完成443060万元,增长16.05%。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投入资金242780万元,大力推进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粤信产业投资基金30000万元扶持产业发展,助力汕尾高新区建设;落实各项保障经费,支持推动 “创省文”“创国卫”城市,投入基层保障经费115000万元,推动全市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民生优先,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9年市级财政完成民生类支出359510万元,增长15.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82%,有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发展。一是落实底线民生保障扩面提标政策,投入社保资金32059万元,提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民生保障水平。二是强化教育保障,加大各项教育投入40185万元,新增基础教育学位2.45万个。三是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卫生健康资金14524万元,实现9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造升级,全力保障深汕中心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居粤东粤西粤北12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一位,12.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完善整改机制,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县区和部门、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认真落实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2020年6月底,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2024.2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91.03万元,拨付滞留资金371715.57万元,盘活存量资金5725.73万元,调整账务87301.19万元,促进27个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审计建议被采纳率91%,促进完善和建立规章制度3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

  市本级财政有关资料反映,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11393万元、总支出127868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270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76883万元、总支出75314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23741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451万元,总支出628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167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09090万元,总支出47184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244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财政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完整;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8.24万元;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5.13万元;对上年权责发生制列支挂账事项仍未作清理;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未报经市政府审批;个别年初代编预算资金先安排后审批;部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未到位;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不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市审计局对70个市级预算单位2019年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49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其中有29项专项资金,执行率均为0;有12个单位项目库管理制度未执行到位;有4个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有18个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206.66万元;有7个单位未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有1个单位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48万元。

  (三)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决算审计

  市审计局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财政预决算管理不规范;挤占专项资金5387.43万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非税收入1228.47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未按规定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扶贫资金闲置,涉及金额177.25万元。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稳就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稳岗补贴申领流程不够便利,补贴资金到账时限较长;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企业政策覆盖面小;稳岗补贴发放至劳务派遣公司,用工企业实际未获得补贴;未向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发放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向不符合规定人员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涉及金额44.7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不大;未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政策覆盖面窄;就业补助资金闲置未使用。

  (二)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领域降费减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5个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未实行清单管理;未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造成费用转嫁;由企业承担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鉴定评审费用;市质量技术协会违规收费3.91万元;未落实“考培分离”政策,违规收取服务费、资料费68.55万元。

  (三)全市公立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管理不到位。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业林业资金使用缓慢;林业资金项目未及时验收,导致资金滞留未用。

  三、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审计

  组织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面各县(市、区)以前年度扶贫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涉及金额5859.76万元;市级13笔扶贫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金额17099.43万元。

  2. 扶贫项目推进及绩效方面市城区和陆丰市各有1个项目因经营管理不善,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涉及资金82.91万元;陆丰市将扶贫开发资金14597.25万元投入2个项目,由于项目没有产生收益,导致向11821户贫困户分配的收益948.85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

  3. “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及脱贫成效方面全市参加2019年度医疗保险的69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未享受财政资助,涉及金额12.47万元;2019年7-10月期间,全市未完成对医疗救助零星报销申请资料的审核审批,也未拨付医疗救助零星报销救助资金,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缓慢;陆丰市329名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应救助未获医疗救助74.1万元。

  4. 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雨污分流建设进度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仅28.59%。 个别省定贫困村未实现雨污分流,个别村已建成污水管网但污水处理设施未同步配套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未完成;市城区和陆丰市共有10个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偷工减料、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市城区和陆丰市共有10个乡村振兴项目,因设计选址不合理等原因,造成项目绩效差甚至闲置废弃,未实现预期效果;市城区和陆丰市共有49个乡村振兴项目,已竣工尚未验收结算,占抽查项目的63.64%,工程验收结算进度缓慢,影响项目投入使用。

  (二)污染防治、固废管理资金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和固体废物综合管理资金使用进度慢。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相关单位滞留财政提前列支的2019年度债券资金213991.58万元;将未立项的项目申报2020年政府债券资金,涉及资金6600万元;未建立债券项目安排协调工作机制。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工程、中共汕尾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市实验初级中学体艺楼和运动场工程、省道S240线陆河交界至霞湖段路面改造工程、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综合改造工程、市区奎山公园生态修复改造工程,以及市区文明路、兴华路、翠园街升级改造工程等进行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预算造价编制费和监理费;2个工程项目进度缓慢;3个工程项目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2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手续;5个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实施工程质量监理。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绩效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019年度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2019年底市社保局基金收入6764.68万元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市社保局市区分局未按规定申请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区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57.36万元;市社保局社保基金往来款长期挂账480.56万元;市社保局及市区分局违规向32名不符合条件参保人员,发放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共34.78万元;红海湾区和华侨管理区财政局未将养老保险基金5470.82万元合理配置为定期存款,未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市社保局、市区分局和红海湾分局、华侨管理区社保局共有12个社保基金户的活期存款,未按规定执行优惠利率,导致社保基金少收利息数额不清晰。

  (二)教育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申办民办教育机构所需申请材料冗余;未出台民办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的相关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未及时发放,涉及金额427.1万元;部分普惠性幼儿园不符合办园标准;向民办幼儿园转嫁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费用,涉及金额36.21万元;未按规定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部分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学前教育资金绩效目标未实现。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风险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闲置,账面价值合计464.73万元;部分企业未办理资产权属的确认或变更手续; 部分企业资产账实不符;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盈利能力不足; 陆河县新坑水电站公司治理不规范;部分企业未完成政企脱钩;未能按时完成僵尸企业出清目标任务;多家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滞后。

  (二)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按规定编制债券资金使用计划;企业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结存较大;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公司主要领导兼任多个职务;履行代持股人职责不到位。

  七、审计建议

  ()强化预算管理监督,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应做细做准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着力减少资源配置中的闲置浪费,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二次分配”的审批程序,加强对国库调度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安排和出借使用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财政资金提效增质。应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低效无效开支,将政府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落实落地,促进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采取有效措施盘活、统筹安排使用财政存量资金,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更有效地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做细做实项目储备,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重点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统筹衔接,督促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质量。

  ()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应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培育新业态增长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做实“店小二”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发展竞争力;补齐民生和社会事业短板,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加快推动乡村振兴,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政策,全力激活发展内生动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审计机关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在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下,迅速调集市、县两级审计力量,派出5个审计组、27名审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5629.50万元,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465.45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357.24万件,金融机构向重点保障名单企业投放专项再贷款66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社会各方面全力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审计机关查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企业复工复产、防疫物资生产保障等5方面的问题共19条,主要涉及专项资金管理和物资采购不规范、捐赠物资分配和使用不及时等问题。截至6月底,已督促整改到位问题共18条,整改完成率95%;及时规范了防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堵塞了防疫物资管控漏洞,纠正了物资采购和物资分配的薄弱环节;促进了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加大专项再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和生产设备问题,推动复工复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持续奋斗,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审计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审计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大马路215号  电话:(0660)3365473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审计局”网站,是否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