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号(总第016号)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4年5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3年对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门,正处级,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基本能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使用资金,执行“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财政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量入为出,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制定了与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取政府性基金未使用财政票据。
(二)未按时换领《收费许可证》。
(三)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市住建局予以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健全现金管理,杜绝超范围大额支付现金现象,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已领取财政票据和使用财政票据执收,已换领了《收费许可证》,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