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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584X/2026-00004 分类: 政务服务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6-01-02
名称: 汕尾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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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6-01-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摩电行驶秩序,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汕尾市公安机关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摩电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年底前实现摩电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摩电守法率明显提升、摩电违法查处量明显提升、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一改善三提升”目标。

  “查处+教育”

  整治行动采取定点与流动、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同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执勤劝导,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公安机关在全市主要路口共设置了61个交通安全劝导点,推行“查处+教育”模式,组织违法当事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劝导体验,提升群体安全意识。

  

  

  

  

  

  

      “扩大宣传面”

  专项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交通安全讲座、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大力倡导“早点走 靠右行 慢慢开”出行理念。

  

  

  

  

  



  下一步,汕尾市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深化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守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为构建和谐、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