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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584X/2025-00289 分类: 政务服务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11-14
名称: 三轮车违法载人“驶”不得,别拿危险当便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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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违法载人“驶”不得,别拿危险当便捷!

发布日期:2025-11-14  浏览次数:-

三轮车因其便捷、实用

成为不少农村朋友出行或运输的重要工具

然而,三轮车稳定性差、安全防护弱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

涉及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方便”≠“随便”


  为进一步加强路面秩序管控,汕尾公安交管红海湾大队近期组织警力加大对三轮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现将部分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5年10月25日11时32分许,红海湾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236国道1328公里1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起车牌号为粤NZ***6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非法载人(核载1人、实载8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了解,张某和另外7名工友要到某村办事,为贪图方便省事,张某便驾驶自己的三轮车载着工友一同前往,途中被交管部门查获。执勤人员发现张某还实施了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执勤人员对张某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讲明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并依法对张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及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以及对超员的7名工友进行了安全转运,及时消除了这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二



  2025年11月5日11时许,红海湾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X141县道12公里5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起车牌号为粤NM***1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非法载人(核载1人、实载3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了解,驾驶人杨某和另外2名乘客是某电力公司的员工,在附近工地施工后要返回住处,为图方便,就一起乘坐三轮车回去,不料途中被交管部门查获。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现场对杨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杨某无证驾驶及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暂扣其车辆,及时消除了这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三


  2025年11月11日18时54分许,红海湾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汕遮公路18公里2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起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非法载人(核载1人、实载3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核查,驾驶人王某的机动车准驾车型为C1,现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同时存在驾驶机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民警现场对王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暂扣其车辆,及时消除了这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