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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584X/2025-00261 分类: 政务服务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10-13
名称: 高速公路如何防范二次事故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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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如何防范二次事故

发布日期:2025-10-13  浏览次数:-

当我们在高速上,不慎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牢记“九字诀”— “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一、车靠边

当发生车辆故障或者轻微交通事故时,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辆损毁严重不能移动的,就地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辆停好后,应第一时间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同时要关注来车方向,若遇紧急情况可采取规避措施。如果是夜间、雨雪雾天等不良天气,可适当加大警示距离,同时开启示廓灯

二、人撤离
设置好警示牌后,车上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三、即报警

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


驾驶人行车如遇轻微事故、车辆故障等

请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千万别磨蹭

当机立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防范“二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