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线,聚焦公安中心业务,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拓展公开渠道,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发布方面,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和更新信息518条;政务新媒体发布2765条政府信息。其中,微信视频号、抖音共发布短视频182则;平安汕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众号文章776篇,微博发布文章454篇;其他新媒体平台发布文章共388篇;及中央、省、市传统主流媒体共计965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汕尾市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办结12件;其中,予以公开与部分公开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或需要加工汇总等原因无法提供9件,均依法受理并按时办结。
(三)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置,为群众提供更快捷、优质、高效的全民服务。整合网站与新媒体 资源,完善信息协同发布机制,保障信息权威准确。常态化监测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政务新媒体情况进行12轮全面排查,目前共有1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并根据有关规定纳入监管。
(四)解读回应情况
聚焦公安机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举措,以及服务群众、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成效,全面做好新闻报道、典型宣传、法治宣教等工作,受人民日报、中国报道、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日报、汕尾日报、汕尾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关注报道,取得长足突破。利用平安汕尾发布公众号文章776篇,中央、省、市级传统媒体发表我市公安报道共计965篇,联合汕尾广播电视台制作发布《汕尾警声》公安影视节目24期。围绕公安机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举措成效,加强新闻素材编辑报道,使汕尾公安热切服务,不负人民的形象深入人心。1018专项行动、局长信箱线下标语宣传、海报宣传效果实现覆盖全市社会面;10期办事服务指南、3期禁毒科普、21期交通安全提示短视频策划及19期原创反诈快报。受理“平安厅”信箱及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平台留言事项3577 件并全部反馈;网络问政平台收到群众留言164条,均已办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年终考核体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从内容准确性、保密性、合规性等进行全面审查,杜绝虚假信息和涉密信息公开,保障信息公开 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发布内容单调的问题,政策解读内容较单调,缺乏创新力及阅读趣味。具体表现在,解读公开项目中,虽然有图解、短视频、新闻发布会、访谈和文字等形式,基本达到要求,但是政策性文件在基层的推广与应用上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及督办事项。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办盯办力度。
二是加强重要政策的发布,深化政策解读工作。积极推进部署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同步发布,采用多形式政策解读,多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作用,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专业培训,配齐配全工作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全面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公安局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