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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584X/2024-00447 分类: 政务服务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11-01
名称: 什么人或什么情况能走绿色通道办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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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或什么情况能走绿色通道办事?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

问:什么人或什么情况能走绿色通道办事?


答:绿色通道适用人员: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需监护人需陪同);孕妇;残疾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持“汕尾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适用情形:持验车类业务绿色通道审批表的;持企业办理批量业务审批表的;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广东出入境、粤省事、支付宝等线上官方渠道预约的;有赴港澳奔丧、参会、就学、就医等需求,能提供佐证材料的;当天办理完成出入境定居业务同时申请注销户口的;因系统、设备故障或我方通知暂停服务,导致申请人无法按时取号、办理的;现场已无待叫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