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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W017/2019-04862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9-02-27
名称: 汕尾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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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次数:-


汕尾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我市公安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平安汕尾”为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忠诚、为民、公开、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紧跟新媒体的发展进步,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更加多元化,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世华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主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保国主管政务公开工作。市局宣传科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组织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事宜,同时全面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领导和联络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做好我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印发了《汕尾市公安局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18年汕尾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就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要政策解读;强化政民互动,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新媒体平台;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依法行政考评、法治建设考评(政务公开部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2018年,我局要求各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均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做好公开工作。对市公安局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或拟出台的重要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都将主要精神第一时间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在重要政策出台前,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汕尾市公安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提高会议效率,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公开机制。我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根据《汕尾市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对各相关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平安汕尾”进行公开,提高公信力。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今年来,全面对我局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认真细致进行审核,通过对照近几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现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和规范。目前,我局已根据市编办“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对权责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平安汕尾网上公开。

(四)全面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安排专人及时更新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的相关信息。同时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并及时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更新。

(五)强化重要政策解读。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策解读工作,搭建和完善政策解读平台,我局在门户网站原有的政策规定栏目的基础上,专门设置了政策解读、决策公开与新闻发布栏目,并通过“平安汕尾”微信、微博,及“今日头条”、南方+、网易、企鹅等客户端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发布新的政策文件1篇,同时积极配合省公安厅和市政府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5篇。

(六)强化政民互动,扩大公众参与。我局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积极拓宽网络问政渠道,强化市局门户网站互动功能,扩大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答疑、解难,化解矛盾。同时,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集中采访、新闻通稿等方式,发布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创造条件安排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会议。积极发挥新闻网站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升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平安汕尾网、党政信息网以及平安汕尾官方微信微博,搭建网络问政平台,提供便民服务。今年以来共发布警务信息134篇,处理、回复网民咨询、举报、投诉信息共195条,对网民的咨询、举报、投诉做到100%办结。同时,我局在平安汕尾微信公众号开设“身份证办理查询”、“出入境业务办理”等便民服务栏目,为群众查询业务信息开拓了新渠道,不断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七)强化市局门户网站管理,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2018年,我局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结合国务院、省、市对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和内容保障的要求,以及对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标准,立足我局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对我局政务互联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建设,并于今年9月正式上线。

(八)大力发展新媒体平台。我局通过大力推进公安政务新媒体工作,开辟服务群众新渠道,搭建网络问政新平台。在原有的“两微”新媒体平台和“今日头条号”、“南方号”、“企鹅号”、“网易号”四个客户端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于2018年8月29日,开通了抖音号;又于2018年10月30日开通了“人民号”和“百家号”两个客户端;目前,我局新媒体的粉丝已接近到300万,在汕尾同城新媒体关注度较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2018年,市公安局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549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在市公安局“平安汕尾”网公开。2018年,共公开信息约399条;二是通过“平安汕尾”新浪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约1183则;三是通过“平安汕尾”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警务资讯,2018年共发布信息约538条;四是通过“平安汕尾”客户端发布警务资讯。2018年,共发布信息约2310条;五是新闻媒体公开。2018年,我市公安机关共组织召开了1场新闻发布会和3场媒体见面会;在国家、省、市各类媒体上发布各类稿件1039余篇;通过电视媒体拍摄播出汕尾《警声》24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互联网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受理部门、受理时间、受理方式等内容,并提供电子表格下载,为市民提出申请提供便利。2018年,我局平安汕尾门户网站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并作出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市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进行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安工作相关政策调整比较多,个别地方没能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影响政务公开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运行机制还需继续完善,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9年,市公安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和省公安厅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局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增强各单位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和人员的保密管理工作,主动提升公开水平,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证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实用。对存在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内容的单位,通过定期通报,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管理。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我局将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同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的传播作用,进一步为民服务,打造我局对外传播与服务窗口。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努力提升队伍能力。我局将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度政治站位、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全面提升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