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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 2020-04-07 16:2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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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广东省政法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度中央下达我市政法转移支付预算资金金额及绩效目标情况具体如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9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1万元。年度目标:1、加大对弱势群众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开展全市普法活动;3、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管;4、扎实做好禁毒整治驻点工作,深入推进重点地区禁毒整治工作成效;5、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汕财文〔2019〕28号),2019年1月下达到位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度中央及省级政法移支付项目共支出70万元,执行进度为100%。

  其中:西山禁毒工作小组支出2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 禁毒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宣传费。

  信访、值班律师支出3.7万元,主要项目为:支付值班律师的补贴。

  普法宣传支出17.2万元,主要项目为:付汕尾市广播电视台制作、播放《法制汕尾》宣传费用、“粤省事”宣传资料印刷、《维权路上》宣传片拍摄制作费用和购置《宪法》读本。

  办公设备支出28.6万元,主要项目为:购置办公桌椅、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汕尾市司法局在执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7〕515号)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未发现出现截留、挪用和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等现象。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按规定执行,经费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且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目标:1、加大对弱势群众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开展全市普法活动;3、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管,4、扎实做好禁毒整治驻点工作,深入推进重点地区禁毒整治工作成效;5、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置。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普法宣传覆盖率、禁毒宣传教育覆盖率达标。一是我市围绕中心任务,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措施项目化、考核体系化、指导专业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营造好全市法治环境。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1、我局先后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了“3.8”维权周法治宣传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活动紧扣重要节日节点,采用派发宣传手册、设立法律咨询摊位、专题图文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2、抓好全市村(社区)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8月,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织全市村(社区)书记、主任在市区巴黎半岛酒店举行专题培训班。培训班内容涵盖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土地管理、扫黑除恶、职务犯罪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村(社区)干部法治观念,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底线思维,做一名真正的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部分村(社区)经联社、经济社理事长共近1300人参加培训。3、抓好全市妇女群众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省普法办、省妇联的文件要求,4月,我们与市妇联制定了《汕尾市关于组织开展“法治我践行 巾帼建新功”妇女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及内容。市普法办专门成立妇女“普法大讲堂”讲师团,从7月底开始联合市妇联深入各县(市、区)基层进行宣讲,本次活动紧扣宪法宣传、反家庭暴力、禁毒等主题,通过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干部自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基层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开展了一场生动、精彩的普法大讲堂。二是深入推进重点地区禁毒整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毒、涉枪、涉黑恶和涉“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制定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各式各样的禁毒法治宣传,通过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毒、拒毒、禁毒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联合村两委干部及西山村全体师生共300人共同开展大型禁毒宣传活动暨西山小学开学第一课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制毒、识毒、防毒的思想意识。

  (2)质量指标。民主法治村(村区)创建完成率、西山村重点涉毒地域清查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率达标。

  一是完成2018年度“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2018年,全市共申报民主法治村(社区)247个,累计申报750个,达到全市村(社区)86%。申报法治文化示范企业2家,其中城区1家、陆河1家。二是完成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根据省普法办的部署和要求,今年9-10月,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共有58675人参加考试,参考率为97%、优秀率为98%。三是今年以来,西山禁毒工作组对照西山村10个小网格划分范围,单独或联合公安派出所、镇政府和村两委干部对西山村重点易涉毒地域展开清理清查共160次,其中50人次以上大型地毯式清理清查3次,参加人数1198人次,使用手机APP巡防走访,对长期停放在西山村辖区内的面包车、货车进行登记、拍照和留档。

  (3)时效指标。在校学生普法培训率标完成的及时性(目标值:目标按时完成),做好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1、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律协起草印发了《组织落实“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方案》。2、抓好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律协起草印发了《组织落实“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方案》。5月16日,在华南师范大学汕尾附中举办了“宪法教育大课堂”启动仪式暨公开课观摩活动,由媒体人、律师组成的“双师”讲师团向华南师范大学汕尾附中学生授课,形式新颖,现场互动不断,取得良好效果。陆河、海丰、城区也先后启动举办该活动。

  (4)成本指标。落实业务装备经费达标(目标值:按业务需要),2019年度我市司法行政业务装备费能严格按标准执行,切实保障业务工作需要。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深入推进重点禁毒整治工作,组织律师接访,维护社会平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目标值:稳步提升)。一是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律师参与了市政府信访工作,每逢周一、每月15日负责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和劝导信访人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向信访部门提供法律意见。2019年全市共12名律师参与市政府信访局工作,计57人次按受人民群众信访。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不断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努力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和诉求解决的顺畅,着力提高依法解决信访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城乡“两违”建筑治理问题,更要做好《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形成用法律手段、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良好习惯,坚决消除“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错误观念。二是2019年以来,市戒毒所完成场所监控摄像头的全覆盖,推进政法网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紧紧围绕省戒毒局“构建统一基础网络平台,实现联通共享一体化”和部戒毒局安防信息建设“一个中心,四个系统”的目标任务。

  (2)生态效益。项目实施无污染(目标值:无污染),项目均按国家环保标志实施,未发现污染,未收到投诉。

  (3)可持续影响。司法行政工作投诉率达标(目标值:不高于2%),我市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良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意识强,给群众留下了良好的形象,2019年度,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未收到投诉,投诉率为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率达标(目标值:满意率95%以上)。司法行政业务实施过程中和完成后,均未收到各方面的投诉,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我市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离,但是还存在着部分不足,如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较弱。下一步将通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使各项目能及时实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市将2019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作为2020年改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依据,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快政府采购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司法局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汕尾市司法局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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