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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司法局关于落实防疫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指南五
  • 2020-02-0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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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司法局关于落实防疫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指南

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

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小知识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操作起来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对于彻底、经济、快捷地解决纠纷很有帮助。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历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第一道防线”作用,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之花”。

  二、哪些矛盾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

  只要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都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如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劳资工伤、小额债务等。而纠纷涉及行政问题、刑事问题的,则不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调解矛盾纠纷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

  三、如何申请人民调解?

  发生纠纷后,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应受理并及时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申请形式既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但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四、人民调解的机构在哪里?

  人民调解的机构为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均有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社区也普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说,人民调解委员会遍布非常广泛,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十分便利。

  此外,我市还设置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汕尾市江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汕尾市民营企业文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

  、人民调解是否收费?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审查受理。

  (三)告知权利义务。

  (四)调查查明纠纷事实。

  (五)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

  (六)制作调解协议书。

  (七)履行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哪些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四)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十、人民调解场所需要遵守什么纪律

  (一)调解工作人员、当事人、代理人、旁听人员在调解活动中应当讲究文明礼貌,严禁恶语伤人,激化矛盾;

  (二)当事人、代理人、旁听人员不得高声喧哗,随意走动,影响、扰乱调解场所秩序;

  (三)当事人的亲属、邻里或同事经调解人员允许可以旁听,但不得发表意见,无关人员未经调解人员允许不得进入调解场所;

  (四)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参与人必须服从调解主持人指挥,依次发言,未经允许不得打断他人发言;

  (五)违反上述纪律不听调解人员劝阻和批评教育的,调解人员可以责令其离开调解场所,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十一、人民调解员需要遵守什么纪律

  (一)不得偏袒一方当事人;

  (二)不得侮辱当事人;

  (三)不得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十二、人民调解协议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书面协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书。

  (二)口头协议。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十三、人民调解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四)由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十四、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如何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旦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六、对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无效的调解协议应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哪些条件下,人民调解协议书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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