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司法局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水平和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代表汕尾市司法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司法行政管理职责,努力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依法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杜绝吃拿卡要拖。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保证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上压缩30%以上,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热情周到服务。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坚持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行为规范、耐心细致、一次性告知必需材料、办结时间等事宜,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五、加强内部教育管理。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时必须有其他人员替代履行,坚决抵制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自由散漫等行为。
六、创造良好办事环境。实行制度上墙、职责上墙,积极利用网站等平台,公布信息。法律服务机构将业务办理流程、服务范围、收费标准等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七、及时处理好群众投诉。设置群众投诉登记本、意见箱、电子邮箱,投诉电话,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凡接到群众投诉的,及时把接访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八、建立内部行政效能督查考核制度。严肃查处和纠正在履行职责活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以上八项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不兑现承诺或履行承诺不到位,仍然出现政务环境突出问题,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后果。
监督投诉电话:3367048
承诺人:汕尾市司法局局长 潘恩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