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先行,引领乡村振兴 】陆河水唇镇新丰村创建省级民主法村纪实
新丰村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榕江河东侧,是一个风情古朴的生态村,是省级贫困村。该村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做到“两个维护”。
以增强村民法治素质,健全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制度,着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新丰村已于2017年通过省评估验收,确认为2017年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制定了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做到有部署、有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依法推进民主选举。选举以“规范程序、合法透明”为原则,采取民主公推直选形式确定候选人,再由全体选民投票选举选出村两委班子成员,为“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科学规范民主决策。根据村民自治章程的有关规定,凡1万元以上的投资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取得大多村民的同意和支持;其它一般事务性工作以及重大工作的具体落实也要由村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开展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村委会根据会议决议,逐项进行实施,使各项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以法治村。
四是扎实进行民主管理。为了规范村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如《新丰村村民自治章程》、《民主决策制度》、《新丰村治保工作制度》等。通过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土地征用等一系列制度,使村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任意性。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村务公开制度》等一整套制度,建立了民主监督小组,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和群众监督机制,从三个方面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设立村务公开栏,坚持每季度公开村务、财务、政务,接受村民监督;建立健全了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一次报告工作制度,村民评议两委会成员制度;建立村帐镇管制度,把村级财务纳入镇结算中心,村里次财务收支在村务公开栏按季度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二、多措并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该村充分利用通过法治宣传栏、横幅标语、农村大喇叭、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等传统形式进行法治宣传;通过村法律顾问律师开展法治知识讲座,并接受村干部、村民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实效。使群众逐渐形成有事及时咨询法律顾问律师的习惯,引导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成立村级调解委员会,对各种村民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没有出现村民上访事件。同时将历史遗留等“老大难”纠纷进行公开论证,使“老大难”纠纷得到调解;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德治、自治共建共享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打造新丰党建法治文化公园,推进共治、法治、徳治、自治、善治有机融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建设党建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提升乡村法治环境。
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法治文化公园的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该村依托陆河县水唇镇榕江河河边东侧原有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建成了我县首个党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该党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治文化、法治思想、法治精神与广场的设置结合起来,成为水唇镇榕江河河边东侧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党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治元素与公园景观有机融合,成为集法治文化、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让公民在休闲健身的同时、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在不知不觉中增长了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法治观念。
新丰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新丰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村民权利义务明确,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有效施行。广大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升,更加有效地筑牢“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助推了乡村法治环境,使“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在新丰村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来源:汕尾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