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模范机关
创建活动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切实做好模范机关的创建工作,12月17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直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要求,研究部署全局推进党的政 治建设、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市局机关干部职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领导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庄俊超同志宣读了《关于印发<汕尾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详细解读了全局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安排和部署。
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恩宏同志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潘恩宏同志指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和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坚持政治建设统领一切工作,落实落细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要求,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正确政治方向,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二要围绕创建模范机关的工作目标,牢记创建活动的政治属性,突出政治特点,聚焦创建关键环节,抓住创建重点,大力提升模范机关创建质量。要在“学”上深化悟透,在“查”上找准找实,在“改”上聚焦发力,在“做”上久久为功,在“建”上开拓创新,将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三要狠抓贯彻落实,形成共建共享模范机关的良好格局。局下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承担起模范机关创建主体责任,坚持从制度上巩固创建成果,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到机关各项建设之中,全面融入业务工作,以党建带队建,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的执行力,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提升司法公信力。
潘恩宏同志强调,各单位各科室一定要以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融入工作当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模范机关。要不忘初心,共同以担当有为的精神,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新局面,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