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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为民 守护正义——汕尾市法律援助处工作情暖人心
  • 2018-01-1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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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为民  守护正义

——汕尾市法律援助处工作情暖人心

2018112日下午,汕尾市司法局收到了一面写有“真心为民 守护正义”的锦旗。来自陆河县河田镇的一名普通农民工人彭某带举着拐杖着伤痛来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并送上这面锦旗,不善言辞的他,写了一封上千字的感谢信来表达其对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律师的感谢之情!

案件回顾

20174月的一天晚上,做泥水工的彭某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驾驶一辆摩托车在一红绿灯路口被一辆小轿车撞倒,造成其大腿骨严重骨折,身体多处受伤住进陆河县人民医院,后又转至陆河县华月医院。这次交通事故让彭某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面对如此大额的手术费他实在是无能为力,而肇事车方的态度又极其恶劣,不肯垫付任何医药费,保险公司也只是打了一万元到医院。在这个时候,彭某听人说到,他这种事情只能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时,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连法院的门都不知道在哪,更何况其伤情迫切需做手术,在其百般为难、几乎快绝望的时候,通过一名好心人提醒,他拨打了汕尾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的电话,当天市法律援助处就立即派出胡祝红律师前往陆河县华月医院了解情况,询问当事人事情的经过及承待解决的问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援助律师调取了彭某的病历资料,并前往交警大队询问了事故发生经过后,带着资料赶到汕尾市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与理赔部门的同志详细介绍了案情后,与业务经理很快达成共识,保险公司承诺待查证情况后,将会按照法律援助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参照现有的伤势和国家标准对伤者作出赔偿。在法律援助律师的不断沟通与帮助下,三天之后保险公司便与伤者及肇事司机、车主签订赔偿协议,并很快将12.5万元的赔偿款支付到伤者的银行账户。此次看似非常复杂的一起交通事故,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便迅速的解决了。

当事人感言

彭某非常感慨地说:“真的没有想到法律援助的律师这么利害,不仅保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更值得称赞的是办事效率如此之高、如此之迅速!!特别是胡祝红律师说‘这些都是政府要求我做的,都是我的份内之事’这一句话更是让我感到特别温暖,衷心的感谢司法局和政府对我的帮助,感谢胡祝红律师为我付出的辛苦!祝愿贵局全体工作人员在新的一年能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工作关联

2017年度,汕尾市法律援助处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建设邻街一楼法律援助服务大厅,不断简化法援受理程序,扩大法援覆盖面,在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看守所、总工会、武装部、残联、妇联、侨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累计接受法律援助咨询4823人次,承办法援案件1700多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四百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法律援助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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