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度汕尾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我市2020年政府规章立法
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科学编制202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汕尾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并于12月 12日前,通过邮件、信函的方式向汕尾市司法局书面提出建议。
二、提出有关立法建议项目的,应当包含项目名称和建议立法的主要理由(如必要性和可行性、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制定依据、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并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或者单位名称。
三、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考虑列入2020年汕尾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腾飞路汕尾市司法局立法科
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36299 电子邮箱:swsflfk@163.com
汕尾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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